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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受贿案牵出宝华集团房产贿赂、违规避税

新闻来源:网络整理  2021-03-16 12:00:24
银行高管受贿案牵出宝华集团房产贿赂、违规避税

  某银行上海分行原行长顾某锒铛入狱,偏居一隅的上海房企上海宝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集团")的贿赂事件公之于众。

  近日,根据由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顾某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顾某在担任银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授意银行员工通过信托通道业务渠道为宝华集团谋取利益,收受宝华集团所送房屋,价值人民币479.2352万元。

  根据宝华集团官网信息,宝华集团是一家排名上海前十位的房地产公司,项目产品涵盖了各类中高端住宅公寓和别墅、甲级写字楼、星级酒店和各类商业设施。根据宝华集团官网联系方式,《投资者网》就相关情况联系宝华集团,对方表示不予回复。

  房产贿赂

  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顾某受贿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示。根据判决书,顾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为银行客户单位提供贷款、下属工作调动、职务晋升业务支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请托人送予的现金、财务及房产,贿赂款物共折合人民币1242.34万元。

  2020年10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顾某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

  随着顾某的"落马"事件,其与宝华集团的"权钱交易"也曝光在公众面前。顾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宝华集团谋取利益,收受宝华集团所赠送房产。

  根据裁判文书,2016年至2018年,顾某在担任某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授意该银行员工通过信托通道业务渠道为宝华集团谋取利益,并于2018年前后,在其购买宝华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上海宝华城市之星小区18弄12号201室时,收受宝华集团公司董事长高某所送201室楼下建筑面积102.81平方米的无产权证房屋一套,价值人民币479.24万元。

  根据一审判决信息,2017年,顾某儿子留学归来,他有意在上海购置一套住房。宝华集团董事长高华知晓后,向顾某推荐了宝华集团开发的宝华城市之星楼盘。顾某夫妇在宝华集团副总裁杨某的带领下看房,最终以全款买下了宝华城市之星12单元201室。

  交易信息显示,从2018年1月30日起,顾家人陆续向上海凯祥房地产公司支付购房款(含车位)共计989.85元。网签合同显示,房屋建筑面积为101.93平方米,层高2.9米,地下附属面积为0。

  而根据执法机关拍摄的录像及照片,顾家人所买的201室与楼下101室被开发商进行了上下贯通及精装修处理,楼下101室系层高2.65米,室内呈二室二厅一厨一卫南阳台布局,南侧带有院落。

  换言之,顾某购买201室房源后,宝华集团又将楼下一层的架空层改造成可居住空间送给顾某免费使用,用一套房的价格买到了两套房。

  法院将架空层改造的居住空间认定为宝华集团贿赂顾某的证据,查封的101室已责令顾某予以腾退。根据二审判决,顾某收受的房产中部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但开发商对该一楼架空层进行了合围建造,并进行了装修,形成居住环境,符合居住条件。顾某对该部分房屋实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性利益,系受贿犯罪的对象;且经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依法作出价格认定,并无不当。

  公开资料显示,宝华集团行贿房产所在小区——宝华城市之星坐落于上海市普陀区镇坪路地铁站附近,是宝华集团旗下的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5年前后开发的。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宝华城市之星属于普陀区光新板块少有的高端楼盘,二手房的均价是周边个别楼盘的2倍,达到10万元/平方米以上。

  违规避税

  事实上,宝华集团贿赂顾某的背后,还隐藏着违规避税的问题。

  根据宝华集团官网信息,宝华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是一家以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为主业兼营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营销代理、酒店投资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业务领域的集团公司。

  根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宝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高华,高华直接持股宝华集团70%,通过全资控股企业上海国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0%宝华集团股份。宝华集团旗下子公司众多,其中控制企业44个,间接持股企业232个。

  (宝华集团的股权结构 来源:企查查)

  据顾某的供述,宝华集团董事长高华曾对其表示,宝华集团的宝华城市之星项目利润比较高,但是房产税率高,同时宝华集团只是资产管理公司,没有利润,甚至是亏损的,问其有没有办法把凯祥房产公司的利润转移到宝华集团公司,冲抵宝华集团的亏损,这样就不用交所得税。

  判决书提到,2015年上半年,顾某让其同事于某为宝华集团与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恒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祥房地产、上海恒宝资产均是宝华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办理了一笔19亿元的信托投资业务,以此方式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成功帮助上海凯祥房地产转移利润,转移后每年可避税4000万元左右。

  具体来看,该笔19亿元业务做好后,上海凯祥房地产公司每年可以转移2亿元左右利润至宝华集团和上海恒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违规采用"倒打款"形式,不需要企业存19亿元,便能够每年实现避税。

  刑事判决书披露,此案证据、各证人证言能够证实顾某利用担任某银行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职务便利,为宝华集团与上海分行做了通道业务,给宝华集团在税收方面带来了一些收益的事实。所以,顾某与宝华集团之间存在收受贿赂关系。(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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