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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被代表”、投票像闹剧!平潭小区换物业风波:业委会权力越界,谁来守护业主权益?

新闻来源:互联网  2025-09-12 19:18:20

  总建筑面积超 327 万平方米、住户 2315 户的平潭帝景苑小区,近期因第二届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操作,引发业主集体不满。业委会在未尊重业主意愿、未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一连串违规操作不断,将本应属于业主的 “话语权” 牢牢攥在手中,让业主们直呼 “权益被架空”。

  一、决策流程“先斩后奏”,关键环节全违规

  业委会决定“绕过”委员会议,业主大会启动无依据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作出涉及业主权益的决定,必须依法召开业委会会议,且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但帝景苑业委会在启动 “解聘原物业、选聘新物业” 这一直接关系业主生活品质与房屋保值的重大事项时,根本未召开合法的业委会会议,直接跳过关键决策环节,擅自启动业主大会流程,程序合法性从源头就存在严重问题。

  篡改核心议题,堵死业主“续聘原物业”的路

  按照正常流程,物业合同到期前,业主应先表决 “是否续聘原物业”:若同意续聘,进入续聘方案商议;若不同意,再启动新物业选聘。但业委会却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议题从 “是否续聘” 改为 “是否解聘”。这一改动看似只是文字调整,实则暗藏 “陷阱”—— 若业主选 “不解聘”,因未就 “续聘” 单独表决,无法进入续聘流程;若选 “解聘”,则直接进入新物业选聘。最终结果就是,业主想续聘原物业的合理需求被彻底堵死,只能被动接受业委会主导的 “换物业” 节奏,严重违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中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需经法定比例业主表决” 的规定。

  擅自新增表决议题,业主全程“被蒙在鼓里”

  业委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6 月 24 日两次发布通知时,业主大会议题仅为 3 项;但到了 8 月 2 日,议题突然增加到 5 项,新增 “选聘物业方式(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物业服务费及车位管理费(含具体收费数额)” 两项关键内容。这两项议题直接关系到业主后续的缴费成本和物业服务质量,却全程未征求业主意见,既没有召开会议讨论,也没有收集业主反馈,完全是业委会 “一言堂” 决定。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此类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必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业主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业委会的擅自新增行为,本质上是对业主决策权的公然侵犯。

  二、投票环节“漏洞百出”,表决结果毫无公信力

  身份核查“形同虚设”,非业主随意代投

  《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投票需业主本人或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参与,且每位代理人最多接受 3 人委托。但帝景苑的投票现场,工作人员根本不核实投票者的身份证与房屋产权证,亲戚、朋友甚至租客,在没有业主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就能随意代投。更离谱的是电话、短信、微信等线上投票渠道:电话投票时,持有人无需提供任何委托材料,就能 “直接委托” 业委会人员投票,甚至不用告知投票倾向,业主怀疑业委会工作人员直接按自己的意愿替业主投票;部分代理人接受的委托数量远超 3 人,完全违反法律规定,投票结果根本无法反映真实的业主意见。

  流动票箱“失控”,脱离监督存造假风险

  根据司法判例和小区业主大会实践,流动票箱需在物业主管部门或公正机构的全程监督(如录像)下使用,或置于固定监控范围内,防止投票被篡改。但帝景苑业委会设置的 3 个流动票箱,却被相关人员随意单独带离,既没有主管部门人员跟踪,也没有监控记录,票箱内的选票是否被替换、是否存在 “填票”“改票” 等行为,业主无从知晓,投票真实性存疑,这样的票箱形同 “摆设”,沦为业委会操控结果的工具。

 
 
 

  “提箱上门”强制业主投票让人心惊

  所谓业委会“提箱上门” 强逼业主投票?这波操作不仅让人脊背发凉,更是把业主的 “自由选择权” 按在地上摩擦!​明明法律白纸黑字写着投票自愿,结果倒好 —— 业主想 “不参与” 都没门,票箱直接堵到家门口逼你画勾!这哪是 “征求意见”,分明是变相操纵!先不说违背自愿原则多离谱,更恶心的是,这么一折腾,很多业主被迫违心投票,原本该实打实的 “参与人数过 2/3” 规定,直接成了走形式的 “纸面数据”,法律红线被踩得稀碎。

 

  三、业委会身份存疑+拒不整改,主管部门督促也“无效”

  多数业主不知业委会如何产生,身份资格成谜

  本届业委会的选举过程充满疑点,大量业主表示 “从未参与过选举”“不知道委员是谁”,部分业主已就此投诉。为保障业主权益,平潭县主管部门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发文,要求辖区内所有业委会在 10 月 25 日前全面公示业主大会表决过程的相关信息(如投票明细、身份核查记录等),但帝景苑业委会至今未按要求公开全部内容,对业主的知情权置若罔闻,其自身的合法性也因此备受质疑。

  违法操纵招投标,强行绑定“陌生物业”

  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内容(如物业企业资质要求、服务标准),均需业主共同决定,最终中标企业也需经业主表决同意。但帝景苑业委会却擅自限定招标条件,平潭及全国不少颇具规模与竞争力的优质物业公司,统统被挡在局外,只允许小微企业参与,随后通过暗箱操作,选聘了一家广大业主从未听说过的物业企业。更严重的是,业委会未将中标候选人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直接自行决定签约主体,完全违背 “选聘物业需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从篡改议题、违规投票,到隐瞒信息、施压维权,帝景苑业委会的一系列操作,完全背离了 “为业主服务” 的初衷,将权力凌驾于业主权益和法律法规之上。物业选聘本是业主的 “家事”,却成了业委会的 “独角戏”,希望主管部门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彻查违规事实,督促业委会公开信息、纠正错误,让业主重新拿回属于自己的决策权 —— 毕竟,小区是业主的家园,权益不该被随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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