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大无语事件发生了!
福安金兰湾业委会的操作,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反面教材”!
连社区、街道和法院代表都看不下去了,当场拍桌子指出他们违法!
可结果呢?他们不仅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公然挑衅法律和全体业主的智商!
第一问:法院的释明,你们是聋了吗?
众所周知,解聘和选聘物业,那是涉及全体业主身家性命的大事,必须经过“双三分之二”业主投票同意才作数!
4月23日的协调会上,市法院代表当庭进行了法律释明,白纸黑字写进了《会议纪要》:必须开业主大会,必须严格表决!



结果呢?业委会干脆装聋作哑!不仅不撤销之前的违法公告,反而在4月25日继续宣布“解聘生效”,强行启动新选聘!
请问业委会:法院的纪要算个屁吗?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建议你们也敢当废纸?这哪里是自治,分明是土匪行径!
第二问:所谓的“民意”,是被你们嚼烂了吗?
大家还记得1月30日那份《意见征集公告》吗?

那明明只是个“征求意见”的前置程序,连正式表决都不算!
可业委会是怎么玩的?
上门搞“引导性签字”,告诉业主“随大流签就行”;现场不设监控,没有社区的人盯着;甚至连是不是本人在签都不管,代签、冒签一大堆!
更离谱的是,2月27日,他们竟然直接把这份“意见征集”包装成了《表决结果公示》!
这波偷换概念的骚操作,把“走过场”演得如此清新脱俗,你们是觉得自己演技派,还是觉得我们全体业主都是傻子?
第三问:新发的公告,是把业主当傻子哄吗?被法院当场普法了,知道怕了?
5月30日,他们又发了一份新公告,说要开业主大会。
结果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还厚颜无耻地写着“前期物业已依法依规完成解聘程序”!、“参与竞聘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资质)报名材料”
好家伙,我都气笑了!
法院都说你程序违法,你反手就是一个“已依法依规”?擅自决定物业服务企业资格?自己随便发发公告就把物业定了,还美其名曰给业主三选一,你们直接自己把物业定了就好了,都不需要走过场。置全体业主的参与权、知情权、表决权于何地?
这脸皮厚度,建议直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这是在愚弄谁?这是在侮辱谁的智商?
写在最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邻居们,业委会的本质是什么?是服务者,是业主大会的执行者!
他们现在的所作所为,是从“服务员”摇身一变成了“土皇帝”,把我们的家园当成了私人领地!
从混淆视听的“意见征集”,到无视法院释明的强行公告,再到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依法解聘”……
这一桩桩、一件件,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制造矛盾;不是在维护权益,而是在掠夺我们的财产权和居住权!
别再沉默了!
这种无法无天、把业主踩在脚下的业委会,我们不答应!
公道自在人心,法律就在那里!
我们要的很简单:程序正义!公开透明!还我家园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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